5月30日,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扩大会议,专题学习新修订的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。校党委书记周克非主持会议,校党委委员、组织部长、统战部长郑能波就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进行了解读。组织部、办公室、宣传部、学工部、研工部、思政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,各党总支书记参加了学习会。
周克非要求认真掌握并领会新《条例》精神,并抓紧开展二级理论中心组学习,集体自学新《条例》。各二级理论中心组负责人要切实负责起新《条例》的宣贯工作,对新《条例》的重要章节能作深入浅出的解释。他强调,新《条例》与2002版相比有很多重要的修改调整,特别突出了党管干部原则,加强了党组织主导的规范操作。新《条例》贯彻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、新要求,明确了“信念坚定、为民服务、勤政务实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”的好干部标准,强化了品德、实绩、作风和廉政情况的考察,拓宽干部选拔的来源渠道,并注意程序和方法的设计,把选准用好干部贯穿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。
学习会上,郑能波从新《条例》的主要内容、主要特点、贯彻要求的好干部标准、突出强调党管干部的原则等四个方面谈了体会,重点根据《条例》文本,既原原本本,又新旧对照,还结合具体事例,特别诠释了新条例中一些措词隐含的崭新含义和规范要求。
新《条例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、新成果,从制度层面回答了“为什么选人”、“选什么样的人”、“怎样选人”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。新《条例》体现了五个方面的主要特点: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,进一步体现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。二是坚持好干部标准, 树立科学发展、以德为先、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,把人岗相适、重视一贯表现等要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。三是突出问题导向,着重完善民主推荐,改进考察方式方法,规范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、破格提拔、干部交流等。四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,进一步严明选拔任用纪律、强化责任追究。五是坚持有效管用、简便易行。
新《条例》共13章71条,分总则、选拔任用条件、动议、民主推荐、考察、讨论决定、任职、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、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、交流回避、免职辞职降职、纪律和监督、附则,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。在突出党管干部原则方面,新增“动议”一章,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;重视对考察对象人选的把关;加强了党组织对公开选拔、竞争上岗、交流任用、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批把关;严格监督检查,充实了“十不准”纪律要求。从“动议”到“任职”五个环节,构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流程。(宣传部)